有废有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方、各部门贯彻落实。11月16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

上下滑动图片查看更多







有废有立,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11/28 法规司

为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我们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第25号令)进行了修订,形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8日


关于意见征集,划重点——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文末附修订意见稿全文

大力支持民企参与新基建特许经营项目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在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分为三类,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简单来说,就是积极鼓励民企参与新基建特许经营项目

可以看到,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包含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能源项目等)在项目清单中,可见国家大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智慧灯杆在内的智慧城市新基建特许经营项目

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上下滑动图片查看全文























*文章为光网号的作者观点,不代表平台立场
作者:灯杆智慧在这??
举报
展开阅读全文
0
赞赏
广告
{{moduleName}}
{{moduleName}}
{{item.NickName==''?item.UserCode:item.NickName}}
{{item.Like_quantity}}
{{item.Comment_content}}
{{formatDate(item.Addtime,"yyyy/MM/dd")}}·
回复
删除
{{item.NickName==''?item.UserCode:item.NickName}}: {{item.ReplyContent}}
查看全部{{item.ReplyNumber}}回复
暂无信息 快来说两句
还没评论 快来说两句
评论
我来说两句…